当前位置:主导航 >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6年3月4月基层信息排行榜

 

基层信息及网络平台加分制度

 

一、基层信息报送

1、报送信息被《基层信息》采用每条计1分,每月不计上限,向校团委官方刊物《共青团通讯》 、《求学》 、《我的大学》投稿(包括文字、图片、涂鸦、摄影作品、封底等)每条计0.1分,被三刊采纳每条计1分,各院系每月上限为10篇,超出部分不予上报积分,坚决杜绝拼凑以及下载拷贝的文章,若发现文章抄袭每条扣10分。

2、对于上传稿件附加的照片,一经采用计0.1分(每篇稿件如用多张照片,只加0.1分);同一信息的图片和文字须打包发送,以文件夹形式放,勿压缩,勿将照片粘贴在word文档内。

 

二、微信平台加分

1、关注“青春首经贸”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并回复注明院系和学号,每人关注计0.1分。为保证公平,累计分数乘以关注人数占院系总人数比例计算得出总分。成为关注再取消者经发现原关注加分撤销。

2、转发微信平台内容后截图回复至微信平台并注明院系,每条计0.1分,各院系上限为每月10分。

3、参与“青春首经贸”微信平台举办的线上活动,参与方式主要为在活动期间向微信平台投稿(包括文字、图片、板块推荐等),并注明院系,投稿每条计0.5分,被采纳每条加1分,各院系上限为每个活动10分。

 

三、新浪微博加分

1、关注“首经贸共青团”新浪微博账号,并私信注明院系和学号,每人计0.1分。

2、转发“首经贸共青团”的日常微博,转发内容注明院系,每条计0.5分。上限为每月30分。未注明院系不予以加分,统计时以实际收到的@条数为准。

3、参与“首经贸共青团”微博举办的线上微活动,参与活动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在活动宣传的微博下面进行评论或转发并院系,每人次计0.1分。(2)按照线上活动的要求,发布相关微博并@首经贸共青团,每条计1分。未注明院系不予以加分,统计时以实际收到的@条数为准,各院系上限为每个活动10分。

4、择优加分。校团委宣传部每周会组织专人访问各院系官方微博主页,并择优转发各院系优秀微博,转发一条计0.5分,各院系上限为每月10分。

 

四、积分排行及奖励办法

1.校团委宣传部每月将会对各院系基层信息积分、微信积分、新浪微博积分以及总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2.在每年团委五四表彰大会上将会对上年度信息报送现金院系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五、以上条款解释权归校团委宣传部。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基层信息3月积分总排行榜

 

1

信息

85.8

2

金融

64.9

3

经济

58.3

4

会计

53.9

5

华侨

35.2

6

工商

29.7

7

城市

22

8

外语

15.4

9

财税

14.3

10

安工

14

11

法学

13.3

12

文传

13

13

统计

12.1

14

劳经

10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基层信息4月积分总排行榜

 

 

1

信息

96.9

2

经济

96.8

3

金融

83.6

4

城市

48.4

5

华侨

41.8

6

会计

40.7

7

文传

36.3

8

统计

34.1

9

工商

26.4

10

外语

24.2

11

安工

16

12

财税

13.2

13

法学

12.2

14

劳经

10

 

 

2016年5月

校团委宣传部信息中心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2006 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